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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座机:028-86051933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2021-05-17 16:11:08
芦山县公安局5•13非法采矿矿产资源鉴定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芦山县公安局5•13非法采矿矿产资源鉴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芦山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HSZB-SC-20210503
2.2项目名称:芦山县公安局5•13非法采矿矿产资源鉴定服务项目
2.3最高限价:99325.61元
2.4资金来源:办案经费
2.5项目地点:芦山县公安局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 年05月18日至 2021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获取: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比选文件。
① 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 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远程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334406824@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邮件发送后致电028-86051933、15719489896获取比选文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5月21日 14 时 00 分,地址为 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南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schsz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835一652295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6051933、15719489896
本比选项目为芦山县公安局5•13非法采矿矿产资源鉴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芦山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HSZB-SC-20210503
2.2项目名称:芦山县公安局5•13非法采矿矿产资源鉴定服务项目
2.3最高限价:99325.61元
2.4资金来源:办案经费
2.5项目地点:芦山县公安局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 年05月18日至 2021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获取: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比选文件。
① 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 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远程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334406824@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邮件发送后致电028-86051933、15719489896获取比选文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5月21日 14 时 00 分,地址为 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南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schsz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835一652295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6051933、1571948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