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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座机:028-86051933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2021-05-17 16:08:45
芦山县公安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芦山县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芦山县公安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SC-20210502
2.项目名称:芦山县公安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3.采 购 人:芦山县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509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响应文件无效。
最高限价:50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schszb.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请于 2021 年05月18日至 2021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获取: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持下列证件购买询价通知书。
① 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 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远程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334406824@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邮件发送后致电028-86051933、15719489896获取询价通知书。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询价地点
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南段)。
十、询价时间
2021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芦山县公安局
地 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835一652295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86051933、15719489896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SC-20210502
2.项目名称:芦山县公安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3.采 购 人:芦山县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509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响应文件无效。
最高限价:50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schszb.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请于 2021 年05月18日至 2021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获取:在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持下列证件购买询价通知书。
① 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 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2)远程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334406824@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邮件发送后致电028-86051933、15719489896获取询价通知书。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询价地点
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南段)。
十、询价时间
2021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芦山县公安局
地 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835一652295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三单元2012-2013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86051933、15719489896